山西新闻网忻州讯 河曲县共拥有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普遍存在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够,消防通道狭窄等情况,火灾隐患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河曲消防大队认真贯彻忻州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忻消安[2015]3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各类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和防遏制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4月23日,河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为文物保护单位送上“平安符”。
检查中,大队检查人员对各文物古建筑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管理、用火、用电措施、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能力掌握情况等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当场落实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各寺庙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现场指导整改,并指导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寺庙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在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的同时,大队监督人员现场就文物古建筑几种常见的火灾形式和如何报警、如何使用灭火器、水带连接以及逃生自救方法等作了示范,并让管理人员亲自体验,大队还将精心制作的消防安全宣传传单、消防安全标语、“四个能力”建设挂图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文物古建筑管理人员及游客,使“四个能力”建设宣传真正走进文物古建筑,扩宽消防安全的宣传受众面,使广大群众了解消防、支持消防。
检查结束后,大队监督人员着重强调:寺庙大多是砖木结构,加之易燃品较多,一定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行动上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万无一失。
通过大队上门指导、查处火灾隐患,全力推进了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了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升了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全县古建筑单位开展各种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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