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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拟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不办理单位将受处罚

转载 侯艳荣2015/03/27 10:26: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17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原标题:我省拟出台措施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作为广大城镇职工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我省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6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民生的作用,我省拟出台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效率,相关措施正在起草中。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不缴或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
    省住建厅统计的数字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达到400.40万人,同比增长10.26%;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1492.58亿元,同比增长21.48%;提取总额达到467.22亿元,同比增长26.60%;缴存余额达到1025.36亿元,同比增长18.57%;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91.26亿元。从公积金制度施行至今,我省累计超过207万个城镇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今年,我省11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量,全省预计新增缴存职工数量将达到38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80%,让这一住房保障制度更大地惠及群众。同时,我省将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方面做更多努力,以提高城镇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省将放宽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提高放贷额度,简化审批手续,落实国家租房提取政策,满足缴存职工的不同消费需求。太原、晋中、朔州将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性试点工作。
     为更好地落实公积金制度,让广大公积金用户了解公积金,2014年12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与转移、贷款等业务流程、办理要件、办理时限进行过规定。
○链接
公积金贷款支持7类住房消费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包括:政府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3、购买拆迁安置房。
 
4、购买二手房:房管部门《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已过户的 《房屋所有权证》。
 
5、发生房屋装修:《装修合同》、所装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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