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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先施工后招标戏弄招标法

转载 2014/02/13 09:35:2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忻州在线 作者:管理员 103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发生的一件怪事,一个投资2700多万元的项目,竟然是施工后才进行招招标!而宁武县凤凰镇的相关人员却反复强调说,为了赶工期,绝对没有什么大错。

笔者在山西招标网看到:“宁武县东区人行道硬化工程招标公告”于2013年11月4日发布,招标编号为: RXY-2013-XZ032。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发(2013)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投资额:1343万元。建设规模:人行道块料铺设花岗岩板30069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花岗岩盲道板4689平方米、侧石11550米、平石11550米,树穴卡边石6252米、人行道卡边石7815米。工期:60日历天。招标代理为: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山西招标网发布“宁武县东区人行道硬化工程招标控制价”,根据宁武县东区道路人行道硬化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1443805.67元。

1月7日,笔者在知情人的指引下,来到忻州市宁武县,在宁武县东区现场看到,人行道硬化工程已完工,道路的绿化也完工。

带着了解到的诸多问题,笔者来到宁武县凤凰镇政府,在二楼,见到了该镇负责人冀镇长,笔者说明后,冀镇长热情的介绍了工程的建设情况。

据介绍,宁武县东区人行道的硬化当初设计的是普通材料,后来经过上面领导的现场调研,将普通材料换为花岗岩高档材料。超出了当初的工程预算。正好赶上宁武县打响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攻坚战,为了赶工期,就让太原市通胜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人行道硬化工程做了,是不符合招标的有关规定,但也绝对没有什么大错。

时隔几日后,2014年1月11日,山西招标网发布“宁武县东区人行道硬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为:太原市通胜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1411468.38元。项目负责人:宁卫华。

更有意思的是,1月10日,“宁武县新城景观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网发布。宁武县新城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已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审批(2013)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同为: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公告明确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编号: 140925(2014)RXY-001 ;工程名称:宁武县新城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宁武县城凤凰镇东大河堡至马家湾;项目投资额:1591.41万元;建设规模:可绿化面积为56400平方米;工期:45日历天。

1月10日,知情人再次的指引,笔者来到忻州市宁武县新城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在现场看到,绿化早已完工。笔者拨打了“宁武县新城景观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的联系人电话,据这位联系人说,工程已完工。知情人说,宁武县新城景观绿化和宁武县东区人行道硬化工程基本是同步进行的。

先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是《招标投标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投资2700多万元的项目在工程施工结束才招投标。这种施工在前招标在后、尚未招标而“中标”单位已施工的怪现象,在当地引发热议,施工单位也被戏称为最牛“中标”单位。

当地业界人士对笔者说,该工程尚未招标而“中标”单位已主体接近完工,令人匪夷所思,太原市通胜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业内也被称为最牛“中标”单位。

宁武县凤凰镇政府当工程为儿戏,这种本末倒置的行为,这反映了执政者的好大喜功的思维。

是谁在未招标就将工程包出去施工呢?

“太原市通胜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是实力体现,还是充当宁武县凤凰镇政府的幌子?代理招标的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底充当了一个什么角色?

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施工方在招标时还不是中标单位,如此明显的违规,宁武县凤凰镇政府,工程监理单位是没发现,还是另有黑幕?

对于该事情的深层问题,笔者也将继续跟进发掘,也希望知情者能积极反映。

原标题:山西宁武县凤凰镇先施工后招标戏弄招标法

http://china.haiwainet.cn/n/2014/0211/c345728-2026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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