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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城区2014年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办法
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地分配保障性住房,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45号)和《忻州城区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区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和保障对象申报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次摇号分配房源。 一、经济适用住房及转为出售的廉租房4258套(其中:阳光小区244套,民心家园716套,阳光花园802套,城北新景1008套,顺民小区255套,民心家园转售廉租房1233套)。 二、廉租房及并轨运行的公租房3671套(其中:福祥小区564套,民心家园546套,阳光花园154套,顺民小区36套,民心家园并轨的廉租房2371套)。 三、公共租赁住房193套。(民心家园) 以上总计8122套。 第二条参加本次摇号对象。 2012年底前申请,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8030户。其中: 一、申请租赁廉租房2984户。 二、申请购买廉租房687户。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4258户。 四、申请租赁公租房101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44户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因人数较少,本次不进行摇号分配,直接进入轮候程序。 第三条本次摇号分七轮进行。 第一轮摇出2011年以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顺序1036户; 第二轮摇出2012年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顺序3222户; 第三轮摇出购买廉租房特殊保障对象顺序104户; 第四轮摇出购买廉租房普通保障对象顺序583户; 第五轮摇出租赁公租房保障对象顺序101户; 第六轮摇出租赁廉租房特殊保障对象顺序393户; 第七轮摇出租赁廉租房普通保障对象顺序2591户。 具体步骤为: 1、将全部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录入电脑,公证处核实、查验后,查封输入信息的电脑。 2、现场公示封存情况,监督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开锁启封电脑。 3、由监督人员启动电脑,运行摇号程序,将所有保障对象按轮摇出顺序号。 4、打印摇号结果。 5、公证员致公证词。 本次摇号如出现电脑及程序故障导致该轮摇号不能全部完成时,经监督组同意,该轮摇号结果作废,重新摇号。 第四条本次摇号分配。 首先按轮确定房源编号,房源编号根据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先后顺序,按照所有类别房屋楼栋、单元、层次、方位,由东到西、由南到北、由一层到顶层的规则进行编号,然后,按照保障对象申报类别,电脑随机摇出保障对象姓名序号,姓名序号对应房源编号,保障对象按照相对应的房源编号办理准购准租手续。 福祥小区、阳光小区地下室与房屋捆绑编号。 第五条本次摇号所用的电脑和软件程序经监察局、检察院、公证处进行公正性检测;摇号分配过程由监察局、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障对象代表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 第六条摇号分配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准购保障对象在2014年1月28日—2月17日、准租保障对象在2014年2月18日—2月28日携带身份证件到忻州市保障房管理中心领取保障房准购、准租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如还申请住房保障,则重新进入轮候程序,轮候顺序排在同期轮候对象之后。 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刘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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