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玉根等辞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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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荣于 2015/10/11 11:27: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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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繁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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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玉根等辞职的决定
(2015年10月10日忻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
王玉根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忻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侯秀全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赵建华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报忻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