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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转载 侯艳荣2015/08/26 10:00: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210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黄河新闻网讯 据运城市纪检监察网8月24日消息,运城市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1、平陆县圣人涧镇下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贾克亮非法占有集体财物案

    经查,贾克亮利用职务之便,于2010年6月至11月任下村村委会副主任、负责城中村拆迁改造赔偿协调工作期间,在与村民吴某某置换房屋时,将应由个人支付给吴某某的17万元补偿款,由村集体以房屋拆迁赔偿款名义支付。2015年6月10日,平陆县纪委给予贾克亮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盐湖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姚孟村党支部原委员吴金娥贪污征地补偿款案

    经查,吴金娥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月任姚孟村党支部副书记兼第三居民组组长期间,以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征地补偿款15.8万元。2015年6月19日,盐湖区纪委给予吴金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闻喜县河底镇酒务头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生受贿、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

    经查,李文生利用职务之便,于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以办理危房改造手续需要费用为由,向该村7户危房改造户索要现金共计3.8万元;2009年,在该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并将所骗取的资金私自分配给他人。2015年5月28日,闻喜县纪委给予李文生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河底镇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稷山县清河镇晋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建荣贪污惠农资金案

   经查,王建荣利用职务之便,于2010年至2014年任晋村党支部委员、会计期间,以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粮食直补款2.17万元。2015年6月9日,稷山县纪委给予王建荣开除党籍处分。

5、永济市卿头镇东长杆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上官永民贪污惠农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案

   经查,上官永民利用职务之便,于2005年至2013年,以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粮食直补款3.95万元;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贪污救灾款1150元;2012年5月,以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救灾资金4100元用于村道路硬化工程开支;2010年10月,擅自将上级拨付给该村价值2.03万元的地埋管送给其他村。鉴于其在组织调查之前已将所贪污的粮食直补款3.68万元主动退回村财务,2015年6月25日,经永济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上官永民开除党籍处分。

6、绛县郝庄乡小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荆来新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收费案

    经查,2013年,荆来新同村委会副主任张某等人商议后,向6户危房改造户违规收费3.3万元,所收款项用于该村街巷硬化工程开支;2012至2013年,经小祁村“两委”会议商议后,荆来新安排他人将上级免费配发的小麦种子向种子需求户有偿发放,共违规收取种子款1万元,所收款项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15年5月14日,绛县纪委给予荆来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万荣县汉薛镇南坡村村委会主任郭玉才违反财经纪律、挪用专项资金案

    经查,2014年1月,郭玉才将其收取的22万元深井承包款未入村集体账,直接用于偿还打井队欠款、退还深井配套股东入股款,及村集体其他开支;2012年,经南坡村“两委”成员口头商定,将上级拨付给该村的5辆农用三轮车由5名村“两委”成员各保管1辆,且5辆农用三轮车一直未入村集体固定资产账;2014年7月,郭玉才将上级拨付的1万元地埋管专项补助资金挪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15年5月28日,万荣县汉薛镇党委给予郭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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