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忻州讯 近日,忻州中院迎来了一场特别的庭审,不同往常之处在于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高文君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高院长宣布被告人郑某抢劫一案开庭。在其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查明了案件事实,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活动持续了近三个小时。院长亲自坐堂审案,该院多名刑事法官纷纷自觉地来到法庭旁听、学习。
2014年以来,中院将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载体,明确了院领导年均办案的最低数量和案件类型,并要求不能只走形式、只走过场。该院领导按照要求,纷纷“亮相”分管业务部门承办案件的审判台,还原法官本色,有的副院长还深入农村一线开展了巡回审判。
高院长表示,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还能较好的发挥当表率、做示范的效果,对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信服感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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