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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正式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

转载 侯艳荣2015/06/30 17:34: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190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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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忻州讯 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县城交通秩序有序畅通。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近日在该县各主要路口新增电子警察。

    一、新增电子警察地点:1、汾河大街与鹅城路十字路2、汾河大街与西林路十字路口3、西林路与朝阳街十字路口4、汾河大街与静汾东路十字路口5、汾河大街与静汾西路十字路口

    二、上述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将于2015年7月10日起正式启用。汾河大街与鹅城路十字路口四个方向禁止左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0元记6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记3分、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罚款200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将自动抓拍。

    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安全与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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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安装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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