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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公安直属分局刑侦大队破获特大制贩毒案件

转载 侯艳荣2015/05/19 11:12: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208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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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忻州讯  5月15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经过二十多天的苦心经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毒、贩毒系列案件,打掉制贩毒窝点1处,吸贩毒窝点2处,抓获黄某某、岳某某两名制贩毒犯罪嫌疑人,抓获吸毒人员3人,缴获毒品土质海洛因570.479克、毒资8万余元、以及电炉、电子秤、火碱、包装袋、手机、汽车等制贩毒工具。
    今年4月下旬以来,直属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永东掌握了一条重要涉毒线索:吸贩毒前科人员黄某某(男,44岁,忻府区人)近期又有从事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针对掌握的情况,张永东副大队长在向分局领导进行汇报后,组织刑侦一、三中队民警展开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侦控工作。经过前期时间的缜密侦查,侦查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及其同居姘头岳某某(女,38岁,四川人)的涉毒犯罪活动轨迹及相关证据,抓捕时机日渐成熟。
    5月15日下午17时许,刑侦大队侦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岳某某租住的团结西街北巷某小区附近布控蹲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岳某某各自驾驶一辆汽车离开小区。侦查民警分析判断该二人极有可能是出去给吸毒人员送“货”。于是,侦查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由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永东带领刑侦三中队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岳某某进行跟踪,另一路由刑侦一中队赵晋华中队长带领刑侦一中队民警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跟踪。
    不出所料,跟踪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的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岳某某驾驶晋A牌照黑色长城越野车来到团结东街与新建北路交叉口附近后,以150元价格卖给吸毒人员刘某(男,37岁)1小包土质海洛因。当犯罪嫌疑人岳某某交易完毒品驾车返回在进入小区时被侦查民警上前抓获。随后,侦查民警押着犯罪嫌疑人岳某某进入岳某某与黄某某租住的家中依法进行了搜查。民警经过搜查,缴获了大量毒品土质海洛因、火碱、电炉、干锅、电子秤、包装袋、手机等制毒贩毒工具,以及毒资8万余元。
    缴获如此多的毒品、毒资以及齐全的制毒工具等赃物令张永东副大队长及侦查民警们倒吸一口冷气,同时也让张永东心情一下沉重起来:“必须把关键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张永东迅速与跟踪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刑侦一中队中队长赵晋华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同时将这一情况向刑侦大队大队长解宝章、分局副局长张红兵作了汇报。张红兵副局长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同时在现场指挥侦查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
    由赵晋华中队长带领的另一路侦查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实施跟踪时,狡猾的嫌疑人驾驶其未悬挂牌照的北京现代越野汽车在忻州城区兜了好几圈,闯红灯、走逆行,脱离了侦查民警的视线。“绝不能让其溜掉,一定要抓获”。刑侦大队解宝章大队长安排侦查民警围绕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岳某某及其手机通信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活动藏匿轨迹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分析,侦查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应该不清楚他的姘头已经被抓,当晚应该会回到住处,于是侦查民警决定守株待兔。
    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驾驶其无牌北京现代越野汽车出现并进入侦查民警视线。狡猾的嫌疑人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后并没有将车熄火并下车,而是坐在车上向外观察了约五六分钟时间确认周围没有异常后方才下车。当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步行进入小区大门时,早已等候在此的侦查民警犹如神兵天降一般从各个隐蔽蹲守的角落扑出,一举将其擒获。
   “狡兔三窟”,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岳某某被抓获后,侦查民警连夜乘胜出击,进一步扩大战果,对前期已经掌握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分别位于团结东街某单位宿舍、新建北路某小区的另外两个吸贩毒窝点采取行动。民警在新建北路某小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租住的房屋内将吸毒人员黄某中(男,51岁,忻府区人,系黄某某哥哥)、黄某(男,29岁,忻府区人,系黄某中儿子)二人抓获,并当场缴获土质海洛因8小包以及锡纸、冰壶等吸毒工具。
    目前,涉嫌制毒贩毒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岳某某二人已被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吸毒人员黄某中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处罚,吸毒人员黄某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案件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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