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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忻州市首届足球比赛的通知

转载 侯艳荣2015/05/14 10:56: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207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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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会、文体局、体育中心、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学校、各行业体协、驻忻部队: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提高全市广大职工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市足球运动的繁荣发展,为我市足球运动的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决定举办“强健体魄阳光生活”2015年全市首届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把“三大球”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要求,倡导全民“强健体魄阳光生活”的理念,突出群众性、广泛性的特点,不断激发广大市民支持、参与,推动我市足球运动发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我市足球运动的普及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办单位
忻州市体育局
忻州市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
山西新闻网忻州频道
忻州腾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忻州市摔跤柔道运动学校
忻州嘉年华会议中心
体育馆奥鑫多威体育店

其他各冠名企业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8日—6月20日
地点:七一路体育广场(忻州市体校足球场)
六、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厂矿、企业、学校、驻忻部队。(每县至少选派一支球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具有忻州市范围内的户籍或身份证;驻忻部队、驻忻企业、大专院校学生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明(士官证、学籍证明或户口复制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凡自身存在不适宜运动的疾病,不得报名参赛。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大会组委会不予承担。
3、各代表队必须持有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凭证方可报名,否则,不予报名参赛。比赛期间发生意外,组委会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办法
    1、每个代表队最多可报2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8人),报名后运动员不得更换。
    2、每队须缴纳参赛费1500元,违纪保证金1000元(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另附每人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亦可,格式如:原平一队12号王某某.jpg),身份证明(同上)。
    3、报名时间:截止5月22日。
    4、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各队将参赛运动员意外保险凭证复印两份,随报名表、参赛费、违纪保证金一并交市体育局和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忻中北巷13号     电话:13663501403
      忻州市跤乡体育馆南二楼  电话:8678999
联系人:王晓琴    邮箱:xztyjqtk@163.com
        温  倩 QQ:992345  邮箱:xz0350@126.com
    (三)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不分年龄组别,(鉴于参赛选手多为成年足球业余爱好者,本着重在参与的原则)全场比赛拟定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中途无暂停。
3、每场比赛前由教练员确认参加该场比赛的上场人员名单,于赛前15分钟填写好,未确认的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4、比赛中换人:每场比赛限换5人,换下的运动员可再换上场。
5、比赛采用5号球。
6、球员上场穿软底足球鞋(禁止穿硬钉足球鞋)。
7、各参赛代表队服装自备,必须准备至少两套比赛服(深浅各一套),上场比赛球服统一,号码清晰。
    (四)纪律处罚
1、比赛中队员被出示黄牌者,从该队违纪保证金内扣除50元/人/次,队员被出示红牌者,从该队违纪保证金内扣除100元/人/次。
2、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停赛后原有黄牌数清零,被出示红牌直接罚出场的,自动停赛一场,如原有黄牌处罚的,原有的黄牌仍保留。
3、严重违反赛风赛纪的队伍,经竞赛委员会研究后将追加处罚,如出现罢赛则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终止参赛资格,罚没全部比赛保证金。赛后如无违纪行为,除扣除外的剩余押金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计分和决定名次的办法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计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以相互间胜负,相互间净胜球,相互间进球综合,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比赛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分别颁发奖杯、牌匾、奖金。并设最佳射手一名,最佳守门员一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分别予以奖励。
2、奖项设置:第一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奖杯一只;第二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奖杯一只;第三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奖杯一只;四至六名代表队各奖励牌匾一块。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全市足球比赛是推动忻州市足球发展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工会、体育部门要把举办此次足球比赛作为增强市民素质、凝聚职工力量、促进企业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国足球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促进全市足球运动的繁荣发展。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大力宣传办好全市足球比赛、繁荣足球运动的重要意义,不断扩大足球比赛的社会影响力,为促进全市足球运动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各参赛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标准报销参赛相关(参赛服装、参赛费、保险等)费用以及办理参赛人员、裁判员的请假手续。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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