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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交警支队关于机动车安全检验工作的通知

转载 侯艳荣2015/04/16 09:53: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200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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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车主及驾驶员朋友: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2015年5月1日起,

    所有机动车安全检验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凡未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的检验机构,一律停止检验工作。同时,新修订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4)等标准,都以检验监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为前提和基础,对机动车检验工作做出了重大调整。为避免因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可能给您的车辆及时检验、合法出行带来不便,建议凡在我市登记注册且检验有效期止日在2015年6月30日的机动车,请在2015年5月1日前上线检测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请相互转告周知。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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