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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代表热议“三农”话题

转载 侯艳荣2015/01/31 11:06: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18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核心提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考察时,对“三农”工作提出了“五新”要求,其中包括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要寻求新突破。新常态下,我省如何保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好势头?

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考察时,对“三农”工作提出了“五新”要求,其中包括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要寻求新突破。新常态下,我省如何保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好势头?

省长李小鹏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特色现代农业体系,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两会”期间,各位省人大代表就此话题进行热议。

创新支持方式,化解“成长的烦恼”

近年来,我省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引导下发展迅猛,对推进现代农业起到了有力的示范辐射作用。以家庭农场为例,全省目前已出现9032个,经营耕地面积111.3万亩,其收入远高于一般农户,甚至已超过城镇居民平均水平。

但是,多重障碍也束缚着他们的手脚,生产经营风险增大、经营管理技术水平低、服务体系不适应等问题,限制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更高层次发展。

谁来帮助他们化解 “成长的烦恼”?代表们认为,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破解农业融资难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速度助力加油。

纪勇代表建议,应设立由财政部门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为基础好、规模大、带动强、信用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

魏建平代表认为,政府部门应出台政策,为涉农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发行股票、企业债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有序流转土地,搭建现代农业平台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把现代科技成果、产业组织方式和新商业模式等引入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使这些更快地变为现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无疑加快了农业生产要素的集聚,解决好土地碎片化的问题,才能为他们搭建更广阔的舞台。

中央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愿意种地的人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

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也对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代表们对此表示赞同。

纪勇代表建议,设立我省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一方面“愿意种地的人”渴望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另一方面,农村耕地荒芜的问题也很突出。刘世清代表对此深有感触,他建议尽快制定政策,对长期在外、又自愿交回宅基地、承包地的,政府给予适当补偿,收回后用于耕种、建设等。

推广农业保险,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相对于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生产经营的规模大、集约化水平高,其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也相应地高于普通农户。在完成大量投入之后,又遭遇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损失自然惨重。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引导农业保险向特色农业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据了解,目前各地普遍存在农业保险种类不多、覆盖面窄,难以满足农户需求的问题。刘润民代表认为,应努力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积极拓宽服务领域。

一些已开发的产品,因保费高、政府补贴少等原因,老百姓投保的意愿也不强。对此,王玉梅代表提出,应设立省级农业保险试点,给予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尝试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服务机构,负责宣传、受理农业保险业务。她还建议,应对承保的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并积极探索政府再保险机制,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本报记者武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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