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转载 侯艳荣2015/01/28 16:20: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19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核心提示: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1月、9月,晋中市祁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原主任武中铎违规为单位7名职工及本人发放春节、中秋节补助,共计2万元。另外,武中铎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1月19日,经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祁县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武中铎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上缴财政,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4年8月,晋中市祁县教育局贾令镇学区学区长韩润生为其父办理丧事期间,收受贾令学区13个校长合上礼金11700元。2015年1月15日,经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润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违纪所得上缴财政;祁县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免去其贾令学区学区长职务。

3.2010年3月至2013年11月,晋中市介休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公证处主任相肖飞安排单位职工违规收取公证费454896.5元,私设“小金库”,给本单位职工滥发奖金补助及福利278198元,并支出烟酒茶及招待费92461元,相肖飞个人支出15000元。2015年1月6日,经介休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请介休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批准,给予相肖飞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4.2015年1月2日,临汾市安泽县环保局唐城环保所副所长孟鹏为女儿操办十二岁生日宴请,收受121人礼金18700元,其中,非亲属62人,共计8800元。1月7日,经安泽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孟鹏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唐城环保所副所长职务,没收非亲属礼金8800元上缴财政。(山西省纪委)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