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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繁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立即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繁安委发【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2015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具体要求,结合近期,全国各地先后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繁教字【2014】54号文件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克服厌战情绪,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443”工作机制,确保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张占羽 (繁峙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生 (繁峙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恒志 (繁峙县教育局专职副书记)
候志荣 (繁峙县教育局纪检书记)
范福龙 (繁峙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刘建平 (繁峙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利锋 (繁峙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成 员: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贵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政教科,负责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范围、方式
检查查时间:2015年1月10日—2015年3月30日。
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
检查方式:各单位要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实事求是的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四、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3.学校危房改造情况;
4.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6.其它检查项目参照繁教字【2014】54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发现事故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让、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师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
请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附:繁峙县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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