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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地方政府负总责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转载 侯艳荣2015/01/23 10:41: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17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核心提示:1月22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组召开联席会议。会上指出:地方政府负总责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要落实属地首办责任,还要迅速建立起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


原标题:农民工欠薪案要由案发地政府牵头首办

如果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山西将对首办地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1月22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组召开联席会议。会上指出:地方政府负总责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要落实属地首办责任,还要迅速建立起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

   在处置欠薪案件中,须按照所在地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由案发地政府牵头,有关部门联动,共同解决本地区欠薪案件。必要时将启动政府应急周转金以及协调工会应急救助金,解决农民工生活难题。一旦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将对首办地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举措之一,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一道坚实防线。联席会议介绍,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对无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及其他无力支付的用人单位,先要查处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对拖欠的工资优先从工程款中解决。确实无力解决的,就要启动政府应急周转金,紧急处置,变农民工讨薪为政府讨薪,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省政府已批复建立3000万元的省级应急周转金。全省各地已全部建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共准备应急资金9415万元。按照要求,市级周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县周转金不得少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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