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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出租车司机用作废发票被处罚

转载 侯艳荣2014/12/18 11:00: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286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用作废的出租车定额发票胡弄乘客。12月13日忻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发布原平一家出租公司重复使用异地发票进行处罚的公告。

经查,2013年12月24日,原平市地方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一乘客称其在乘坐原平市客运服务中心的出租车时,司机出具了问题发票。经原平市地税稽查局调查取证,查明原平市客运服务中心出租车司机王XX,用已作废的忻州市出租车10元定额发票,加盖了原平市客运服务中心的票据章,出具给乘客。忻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今年12月13日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原平市地税稽查局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罚款已经解缴入库。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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