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当事人董建国,山西省代县上磨坊乡三家村人。2014年9月期间在枣林镇黑石寺附近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3880吨;违法当事人王涛,吉林省东丰县南屯镇山青村人,2014年9月期间在枣林镇黑石寺附近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2320吨;违法当事人赵利生,山西省代县上馆镇韩曲村人。2014年9月期间在枣林镇康户沟附近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392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分别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的罚款。对以上3处私采点违法当事人共收缴罚没款106260元。
11 月24
日,该县对打击私挖滥采监管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如下处理:1、对枣林镇镇长刘吉文,分管国土的人大主席郭锁禄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枣林镇党委、政府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2、给予枣林镇国土所所长李俊虎警告处分。3、建议枣林镇纪委对康户村、肖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代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表明,针对代县个别乡镇私挖滥采行为略有反弹的势头,一定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坚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县委、县政府决定要建立健全打击私采滥挖长效机制,重处重罚违法当事人,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情监督、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的作用,增加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工作的透明度,真正使全县的矿业秩序根本好转。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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