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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转载 2014/08/04 14:48: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51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了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了大学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上学,接上级文件精神,现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及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登录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入

1.      受理时间:715日—930日结束

2.      续款所需材料(办理时间715日—815日)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到场一方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两份,《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公章。

提示: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坚决不维护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借款学生,县中心可以谢绝。

3.      首次贷款学生所需材料(办理时间816号—930号)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缺少一方不予办理)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本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

提交:

a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两份(农户只需加盖村委会公章,非农户只需加盖居民委员会公章)

b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c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d农户乡政府出具贫困证明,非农户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出具贫困证明符合下列条件: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注: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共同借款人年龄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周岁,如父母年龄已超,应由近亲代替共同借款人

 

                                              繁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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