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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利强 通讯员 高翔)4月16日,记者从忻州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例会上获悉:承担城区次一号路建设任务的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路基施工中未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出现质量问题。总指挥部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该条道路监理单位山西共达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今年是忻州是第三个“大干城建年”,城区建设改造的30条道路目前已全部开工。然而,次一号路团结街至雁门大道段沙砾层铺设完成后,多次出现翻浆现象。工程项目部委托忻州市鼎立检测中心对该道路沙砾层进行了检测。按照相关规范,抽检的59个点的弯沉值中有31个不合格,不合格率达52.5%,表明该路段的沙砾层铺设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总指挥部决定对该路段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山西共达建设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并对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其对不合格路段全部进行返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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