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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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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4/02/19 06:15:5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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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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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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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7月11日发布《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以来,已有多处小产权房因手续不全、违规预售被查封、没收,购房者在买房置产时一定要注意检查项目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