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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6家企业超标排污被通报

转载 2014/02/15 09:18: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管理员 85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2月14日讯(记者 薛琳)今日,省环保厅通报了去年四季度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电厂、大同市新荣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企业出现超标排污情况。


此次超标排污的6家企业,主要涉及太原、晋中、大同、朔州四市,省环保厅要求这四市的环保局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于2月20日前报送到省环保厅,经汇总后,将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提供,作为实施企业“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


另外,省环境监察总队还将对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和山西中凯集团灵石热电有限公司,按照超标时段取消焦炭排污费减免和优惠,计算超标期间所应追缴的排污费,送省焦炭集团进行追缴。按照要求,各市环保局还需对超标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超标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应向本辖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解限申请表。由所在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验收监测,出具验收意见。省环保厅将在企业完成整改后,按程序解除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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