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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28 日中午12 时许,忻府区公安局接到忻州市公安局110 指令称:在108 国道忻府区高城乡忻口村周边的路上,有人正在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器具。接警后,忻府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迅速行动,在市局巡特警支队和高城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将忻府区与原平市交界的108 国道旁非法出售管制器具的四名违法嫌疑人当场抓获,并依法扣押其非法携带的刀、弩、仿真枪,有效防止了管制器具流入社会后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案件的发生,消除了治安隐患。
经依法查明,违法嫌疑人王某生、陈某妹、陈某、王某系四川省人,现暂住原平市区,4 人对自己非法出售管制刀具、弩、仿真枪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忻府区公安局依法对上述涉案4人做出行政拘留3 人、罚款1 人的处罚。(鲁明强 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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