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滹源大街西延拓宽改造征迁工作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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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3/08/09 22:01:0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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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繁峙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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峙县2013年滹源大街西延伸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征迁补偿实施办法
繁街改指挥[2013] 1号
为了做好繁峙县2013年滹源大街西延伸拓宽改造工程项目的征迁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根据《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13年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繁政办发[2013]49号)要求和规定,结合西义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按需选择补偿办法。 1、货币补偿办法 总征迁补偿费=宅基地面积补偿费(涉征宅基地面积×基准地价×补偿倍率)+主房重置评估价+附属物重置评估价+搬迁、回迁费+临时过渡补助费+奖励(1)基准地价:即土地成本价。西义村位于繁峙城区一类区域,按一类区域基准地价650元/平米执行。(2)补偿倍率:按照市场价格、不同区域,而进行测算的补偿倍数。在充分考虑多方利益和西义村实际情况下,结合市场调查,按照2.8倍计算。(3)重置评估价: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结构、功能的建筑物折旧后的价格。主房重置评估价和附属物重置评估价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4)搬迁、回迁费:被征迁房屋小于或等于30平米的,按450元补偿;超过30平米的按照15元/平米进行补偿。补偿按迁出、回迁两次考虑,但总额不超过6000元(以户口簿为准)。(5)临时过渡补助标准: 按每处宅院1000元/月补助,以18个月计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具备拆除条件的,奖励6个月,按24个月计算(以户口簿为准)。(6)奖励:依照《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13年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被征收人在接到《拆迁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房屋等达到拆除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最高8万元的行为奖励(以宅基地产权户为准,共有产权按一户计算)。 2、房屋(住宅用房)补偿办法 根据西义村所处的区域情况,在充分考虑多方利益因素下,以货币补偿办法为基准,结合市场调查,宅基地面积按1:0.95计算补偿面积。补偿房面积与应置换面积有差别时,按市场指导价长退短补。 3、货币补偿与房屋(住宅用房)补偿相结合办法 办法一:以货币补偿总价为基准,对被征收人的宅基地按1:0.86计算补偿面积,补偿房面积超出应置换面积时,按市场指导价结算;对搬迁回迁费、临时过渡补助费和奖励,进行货币结算。 总征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宅基地面积按1:0.86计算补偿面积;货币补偿:搬迁、回迁费+临时过渡补助费+奖励。 办法二:对宅基地面积,按1:0.64计算补偿面积,补偿房面积与应置换面积有差别时,按市场指导价长退短补;对地上建筑物,按重置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总征迁补偿包括: 房屋补偿:宅基地面积按1:0.64计算补偿面积;货币补偿:主房重置评估价+附属物重置评估价+搬迁、回迁费+临时过渡安置费+奖励。 办法三:选择货币补偿办法后,被征收人以低于指导价7%的优惠,购买补偿住宅房。但所购房屋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上涉拆住房建筑的总面积。超出部分,按市场指导价结算。
二、根据区域位置,结合市场调查,对被征迁户的购房市场指导价确定为:一楼2950元/平米,二楼3150元/平米,三楼2950元/平米,四楼2750元/平米,五楼2200元/平米,均价2800元/平米。
三、补偿房分配办法: 1、补偿房的分配,要按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时所领取的号码牌顺序选房。 2、为了缩小因楼层差价导致的房屋价值差距,被征迁户所选房屋的面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所选房屋面积=宅基地补偿面积×房屋均价÷楼层价
四、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后,所选补偿方式不能再更改。
五、违法违章建筑按《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城区违法建筑物认定及拆除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六、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以《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村民宅基地面积认定办法的通知》为准。
七、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依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认定。
八、繁峙县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具体委托繁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征收。九、具备拆除条件的地上所属物,由项目指挥部统一组织拆迁。
十、本方案未尽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繁峙县滹源大街西延伸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和法律顾问负责解释。
繁峙县滹源大街西延伸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