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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原创 张振华2021/01/22 16:13: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繁峙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admin 8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要案频发,形势不容乐观,作为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扰乱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当前非法集资活动主要呈现以下六个特点。一是案件高发,涉案金额增大;二是地区相对集中;三是涉及面较广;四是跨区域案件增多;五是合法形式掩护;六是职业化趋势显现。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大家,对以下几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1.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14.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15.其他非法集资活动。

  那么,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3.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繁峙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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