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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张振华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原创 张振华2020/08/07 20:43:5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繁峙县委政法委 作者:admin 289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各乡(镇)党委、居民事务中心党委,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县直有关单位:

张振华同志是繁峙县交警大队东山中队的一名外勤辅警,工作13年来勤奋务实、乐于助人,不管是在工作岗位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彰显了一名优秀辅警的过硬作风。2020517日正逢周末,他与朋友在代县滨河公园游玩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有人落水了”出于职业习惯,他迅速赶到湖边,发现湖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正在水中挣扎,他二话没说跳入湖中,从齐腰深的水中把因惊吓和挣扎已经精疲力尽的小女孩拖到浅水区域,安全扶上河岸,待小女孩情绪平稳后悄然离开。他的事迹经群众拍摄视频传播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和广泛关注。今日头条、山西新闻网、搜狐新闻网、网易新闻网、黄河电视合等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山西电视台《公民与法》栏目进行了专题采访。

张振华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谱写了正气之歌,展示了我县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见义勇为的有关规定,经县委政法委202071日第9次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表彰张振华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以张振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舍已救人的奉献精神,学习他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的为民情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品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为深化平安繁峙建设,推进繁峙高水平、高质量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繁峙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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