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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转载 侯艳荣2015/11/03 16:20: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201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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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为加强我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公众微信账号健康发展,共同营造依法上网、文明用网的良好氛围,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网信部门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需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以及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从即日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对我市的微信公众账号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备案对象
    1、忻州市范围内以个人或公司开办的微信公众账号;
    2、微信账号名称写有“忻州xx”、“xx忻州”的;
    3、通过公众账号发布新闻信息、热点资讯、提供信息服务的;
    4、公众微信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忻州市全市范围的;
    5、符合以上4条中任何一条的均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
 
二、备案时间
    登记时间为:11月1日—12月31日,注册人可登录邮箱:a3309576@163.com密码:3309576自行下载《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表》填写备案登记表。

三、报送方式
    纸版:报送至长征街市委北院北楼206网信办
    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31750324@qq.com(扫描件)

四、具体要求
    对延时不报、不履行备案的,并登载不实信息或传播谣言的,我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对其进行暂停关闭和永久关闭。对涉嫌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处理。

备注:
    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集中登记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新微信公众账号可及时登记邮箱:a3309576@163.com密码:3309576下载《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表》填写备案登记表,随时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常美玲  联系电话:330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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