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线 加一份支持力量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俺娃儿能够坚持到今天,多亏了党和政府的关怀!”10月16日下午,当民政部门的同志将5000元临时救助金送到健康西街匡村低保户周青兰手上时,她激动得热泪盈眶。周青兰的儿子今年23岁,3年前经过高考逐鹿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大学,正当全家人欢呼雀跃准备送孩子步入大学时,却不幸患上了急性肾炎合并尿毒症。3年来,周青兰推着儿子上学读书、四处求医问药,几乎倾家荡产。幸亏有民政部门的大病医疗救助,使周青兰一家坚强地挺了过来。这只是忻州市倾力构建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缩影。为使特困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全市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建立了特困群众特殊救助制度,累计救助特困患者58809人,支出1063.8万元。救助资金全部社会化发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我市于2001年和2006年分别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从最初的低标准起步、低范围覆盖,发展到目前标准适中、覆盖广泛、程序规范、资金保障到位的新型保障制度,呈现出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等特点。”市城市低保办副主任宋文平说起这些惠民新政如数家珍。截止目前,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2109户79880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0.4%。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53555户18541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8%。同时将包括社会救助政策、低保对象情况、资金发放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阳光农廉网全面公开,开通了农廉网手机版,老百姓可直接通过手机登录即可查询到网上公开的相关信息,为畅通举报渠道提供了有力保障。
透光线 多一层倾情温暖
“我们采取多方面举措,基本解决了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有效促进了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市民政局局长杨春霖信心满满地表示,“我们建立的申领低保‘十关’如同用钢筋拧成的铁笼,让‘关系保、人情保’无缝可钻,真正彰显了社会救助的公平与正义。”据悉,民政部门把全面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作为回应群众关切和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大举措来抓,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操作程序,通过严格把好低保对象资格条件关、保障标准确定关、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县乡村三级公示关、审核审批关、资金使用监督关、动态管理关、档案资料关、责任追究关“十关”,科学规范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公示、发放等程序,清退了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等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城市低保对象23337人、农村低保对象23049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1851人、农村居民5489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良性的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机制。同时积极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准确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低保救助、住房救助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提高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所有县(市、区)均出台核对办法并开展了核对工作,查询申请人家庭拥有机动车、保险、住房、证券、工商登记、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有效杜绝了领取退休金享受低保、开轿车领取低保现象。
勤服务 鳏寡孤独有保障
近年来,忻州市公共财政大力向民生倾斜,投入大笔真金白银,使成千上万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家住宁武县凤凰镇敬老院的78岁老人李玉牛激动地告诉:“俺住在这儿,吃饭一周不重样,院里统一发服装,地暖家热乎乎的,再也不怕冬天呵气结冰、夏天蛀虫叮咬了。院里还配有医务室,得个头痛感冒的再也不用俺这个糟老头子躺在炕上哼哼呀呀的啦!”据悉,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5882户25942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分散供养标准283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200元和100元,还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所,增长床位1130张,并全面建立了供养标准与消费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使入住的五保对象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同时不断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全市按照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严格实施日间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康复医疗室和餐厅“四室一厅”的配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仅2013-2014年共完成了170个,2015年我市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还要建成75个,同时多措并举保证中心建起来、运行好,保证广大农村留守老人幸福和谐安度晚年。
如今,忻州市社会救助工作如同明媚秋日里的艳阳,让那些饱受煎熬的困难群众有城乡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患病时有医疗救助,遭遇突发困难时有临时救助,住房有廉租房补贴,冬季取暖有供热补助……这一桩桩实事、一件件好事,正是全市倾力织造的社会救助网络凸显的后发效应,才使30余万城乡弱势群体喜圆幸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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