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忻州讯 今年3月份,从外地来忻州打工的吴某、史某、王某因没找下工作手头拮据,便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三人经商量后,来到忻府区城南一中学附近一巷内经分工后伺机对过往学生实施抢劫。三人先对路经此处的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孩实施拦截,抢得其现金10元,接着又对一名学生采用言语和砖块等威胁的方式,抢得现金90元,得手后三人逃离现场。很快,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告破,三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因涉嫌抢劫罪三人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鉴于本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有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取得联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青少年犯罪大多属单亲家庭,普便受教育程度低,幼年时多因缺乏必要的关爱和教育,导致心智不健全、抗压能力弱。如何对他们进行及时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忻府区法律援助中心姜鑫主任对记者说。援助中心及时分别指派律师对三人进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从法律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地来到看守所与他们见面谈话交流,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打消了原来有怨气和不信任的情绪。最终,王某因年龄太小不承担刑事责任,由民政部门的帮助下返家。吴某、史某酌情从轻处理。据了解,今年援助中心共对13名犯罪青少年进行了法律援助,极大地保障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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