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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进一步规范房屋等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转载 侯艳荣2015/10/24 16:13: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繁峙网 19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未招先建的企业将被暂停三个月投标资格

    本报太原10月23日讯(记者 张剑雯)10月22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秩序,有效遏制违法招标投标行为,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摸清未招先建违法项目底数,建立台账,依法查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未招先建的招标人,不得补办招投标手续,依法予以处罚。未招先建的企业,暂停三个月参加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省外入晋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相关主体责任人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通报。

    与此同时,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增加招投标事项、虚假招标、先建后招、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省住建厅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仅要做好报建受理、招标条件的事前监管,而且,针对招标代理行为、招投标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评标活动监管、规范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内容等招投标的关键环节也要进行严格监管,合同备案工作、中标人履约两项标后工作也要给予强化监管。

    此外,省住建厅明确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通过运用大数据实现现场监督向在线监督的转变,逐步建立预警纠错、事中事后监督、在线投诉举报处理以及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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